国家能源局负责同(tong)志详解能源法任务:2060年非化石能源超80%,规划,制度,绿色
将非化石能源开(kai)发利用中长期(qi)发展(zhan)目标上(shang)升为法律(lu)制度、支持合理布局燃煤(mei)发电建设、推进电网(wang)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明确抽水蓄能建设原则……12月2日,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tong)志就能源法的规划体系、目标任务、制度设计等方面问题答(da)记(ji)者问。
能源法立足新(xin)形势新(xin)任务新(xin)要求,确立了什(shi)么样的规划体系和工作机制?下(xia)一步如何落实?
该负责同(tong)志表示,在规划体系方面,能源法明确了能源规划包(bao)括全国综(zong)合能源规划、全国分(fen)领域能源规划、区域能源规划和省、自治区、直(zhi)辖市能源规划等,并构建了定位(wei)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能源规划体系。在工作机制方面,能源法建立了能源规划编制实施全周期(qi)管理制度,明确了不同(tong)能源规划的编制主体,强(qiang)调规划编制要遵循能源发展(zhan)规律(lu),坚持统筹兼顾,强(qiang)化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建议。
能源法将能源绿色低碳转(zhuan)型确立为立法目的之一,在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zhuan)型方面,做出哪些制度设计?
该负责同(tong)志说,一是实行(xing)非化石能源开(kai)发利用中长期(qi)发展(zhan)目标制度,将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25%左右(you)、2060年达到80%以上(shang),上(shang)升为有法律(lu)约束力的制度。二是设立可(ke)再生(sheng)能源消费(fei)最低比重目标制度,意味着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将指导各省级(ji)区域设定本地区可(ke)再生(sheng)能源最低消费(fei)比重目标,并确保实施。三是建立绿色能源消费(fei)促(cu)进机制,明确实行(xing)可(ke)再生(sheng)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度。为推动绿色能源消费(fei)更好落地,能源法规定公共机构优先采购、使(shi)用可(ke)再生(sheng)能源等清洁低碳能源以及节约能源的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