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7日,《芜湖市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方案》(芜政办秘〔2023〕22号,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施行。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1年8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2022年4月,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在城乡建设中进一步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我市于2023年1月印发《芜湖市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不断完善各类保护对象名录,实现应保尽保。
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新形势、新要求下,2023年1月8日,省住建厅来芜考察调研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情况,并就我市在全国城乡历史文化价值体系中的地位、对安徽核心价值的贡献以及《安徽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对芜湖的要求进行研究讨论。我市作为安徽人类文明的重要起源地、沿江通商口岸、近代四大米市之首、中西方文化交融地、中国改革开放最成功的四十城之一和长三角区域创新发展之城,在全省历史文化价值中拥有突出的地位,而沿江地区同样突出的安庆在2005年已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苏沿江城市全部为历史文化名城。因此,在省住建厅组织编制的《安徽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中推荐芜湖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市主要负责同志要求严格落实《安徽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抓紧启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市住建局按照市领导指示,积极推动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深入研究历史文化名城相关政策法规,赴黄山市、黟县、宁波市考察学习名城申报管理经验,摸排全市历史文化资源情况,初步划定萧家巷、弋矶山医院—芜湖造船厂两片历史文化街区,鼓励各县市区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同时,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了《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重要论述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强调,“中国文化源远流长,中华文明博大精深。只有全面深入了解中华文明的历史,才能更有效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有力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作出一系列战略性部署,多次对文化遗产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了一系列内涵深刻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做好新时代文化遗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落实。
(二)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需要。省政府在《关于支持芜湖市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建设区域文化旅游和消费中心,支持芜湖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本《方案》的制定,明确了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创建的总目标;对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要求,全面梳理了主要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方案》的制定是服务我市全面挖掘芜湖历史文化内涵和价值、构建具有芜湖地域文化特色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完善保护对象名录,使各时期重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保护、充分利用、活态传承,提高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对厚铺区域文化旅游和消费中心的文化底蕴,加快推进“有山有水有文化”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1月31日,市住建局组织召开历史文化名城创建会商会,镜湖区住交局、市文旅局、滨投公司、中铁建筑院、省规划院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会后,综合各单位意见,市住建局牵头编写了《方案》初稿。
(二)征求意见。3月14日,市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市文旅局、镜湖区住交局、安徽省规划院、中铁时代建筑设计院相关人员,赴黄山市、黟县考察学习,与黄山市住建局、黄山市名城办、屯溪区住建局等部门进行座谈交流,重点学习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的总体思路及方案编制经验。调研结束后,市住建局立即结合黄山市经验修改方案文本,印发《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
(三)完善方案。4月7日,向继辉副市长主持召开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方案汇报会。会后,市住建局按照会议要求和相关单位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文本。4月20日-21日,向继辉副市长带队赴浙江省宁波市考察学习,与宁波市有关部门进行座谈交流,重点学习历史文化名城管理体制机制、经费保障、更新保护等方面工作经验。考察学习后,市住建局进一步完善了《方案》文本。
(四)合法性审核。4月26日将《方案》呈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经市司法局审核后,吸纳审核意见,形成送审稿。
(五)常务会议审议。2023年6月12日,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方案》送审稿,并明确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
四、工作目标
全面挖掘芜湖历史文化内涵和价值,构建具有芜湖特色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力争2023年底,萧家巷历史文化街区(暂定名)获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力争2024年底,弋矶山医院-芜湖造船厂历史文化街区(暂定名)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获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力争到“十四五”期末,通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验收。
五、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从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四个方面进行表述。结合芜湖市实际情况,按照五个实施步骤,着力落实十项主要任务。
(一)主要任务
1、积极开展各项申报工作。一是申报历史文化街区。划定萧家巷、弋矶山医院-芜湖造船厂等两至三片历史文化街区,申报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二是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深入挖掘提炼芜湖市历史文化价值,参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三是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进行申报评估。编制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文本,报请国家有关部委开展评估。四是全面开展自查。对照国家标准和评估意见,进行全面自查,查漏补缺、整改完善,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要求。五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请报批。达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要求后,积极对接省住建厅、省文物局,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2、加强历史文化载体保护。一是不断完善保护对象名录。积极开展全域普查、认定,对市域范围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地段、工业遗产、灌溉工程遗产、各类文化遗产等保护对象名录不断进行完善。二是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组织编制《萧家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弋矶山医院-芜湖造船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和《芜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三是实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工程。全面保护街区传统格局和各类保护要素,重点加强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修缮与活化利用,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改善人居环境品质,引入多元业态,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四是完善相关保护管理政策制度。制定、完善芜湖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制度,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要求,并严格执行,确保各类保护对象得到稳定有效的保护和传承。
3、严管涉及历史文化资源的各项建设活动。严格建设活动管控,防止致使城乡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和重大文物违法事件的发生。
(二)实施步骤
分为五个阶段。一是今年9月底前,为筹划准备阶段。该阶段主要围绕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开展系列前期工作。二是2024年9月底前,为省级名城申报阶段。该阶段主要开展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三是到2025年6月底前,为国家名城评估阶段。该阶段主要编制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文本,并开展评估。四是到2025年10月底前,为自查整改阶段。该阶段主要对申报各项工作进行自查,确保达到国家标准。五是到2025年底前,为迎检报批阶段。该阶段主要做好迎检工作,力争通过国务院批准公布。
六、创新举措
(一)多元投入促推进。重视历史文化保护的多元投入,研究制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工业遗产保护等的政策措施,引导民间资金特别是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和更新。
(二)“绣花”“织补”抓更新。全面保护街区传统格局和各类保护要素,重点加强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修缮与活化利用,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改善人居环境品质,引入多元业态,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激发街区活力。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芜湖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人员,高位推动历史文化名成的创建申报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定期通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协调督导和检查,确保创建申报各项工作按序时进度高效推进。
(三)保障工作经费。各级财政依据事权和支出责任,做好经费保障,同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引导民间资金积极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和更新。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责任单位通过举办展览、论坛、讲座等活动,扩大社会面对芜湖历史文化丰富内涵的知晓度和美誉度。积极推动历史文化保护进学校、进课堂,将优秀历史文化内容和相关保护知识纳入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芜湖市历史文化及保护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发展科
解读人:吴唯昊
政策咨询电话:0553-5905170
电子邮箱:whjwjc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