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芜湖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通知

2024-01-05 14:43:04   来源:大砻坊科技文化园官网   浏览:632 次

各县市区经信局,省江北产业集中区产发部,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经发局,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贸易投资促进局:

为大力推进我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根据《芜湖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芜经信速递〔2022〕449号),我局将开展2024年度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凡在芜湖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财务管理机构的工业企业,具有较好经营业绩。

2. 企业编制了信息化发展规划,制定信息化工作制度,建立了信息化组织实施机构,拥有稳定的信息化管理团队。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了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企业信息化投入占固定资产投入比重逐年上升。针对企业员工,制定具体信息化培训方案,并有效实施。

3. 企业信息系统以应用为导向,在“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和“远程运维服务”等方面,持续改进,在本地区或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以及示范和推广效应。

二、认定程序

1.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使用法人用户登录“易企网”(https://www.eqoho.com/award/index),选择“2024年芜湖市智能工厂申报入口”或“2024年芜湖市数字化车间申报入口”进行申报,企业申报端口开放日期为1月8日,截止日期为2月8日。

2. 县市区经信部门对企业上报的材料(附件1)进行初审,按照100%比例开展现场核查,线上初审端口开放日期为2月18日至28日。县市区经信部门于2月29日前行文报送推荐意见、申报信息表(附件2)、辖区企业申报材料汇总电子版至市经信局。

3. 市经信局进行形式审查,并按照50%开展现场核查。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单位进行评审,其中申报智能工厂的企业需要准备汇报答辩PPT(答辩时间另行通知),提出预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 个工作日。

 

附件1:申报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所需提供材料.docx

附件2:芜湖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信息表.xls

附件3: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已购置设备清单.xlsx

附件4:关于印发芜湖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4日

(联系人:汽车装备科陈 巍、曹鹏飞,联系电话:0553-3837780)

上一篇: 关于做好2024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大项目库建库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及试点推行“企业绿码”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