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4年全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芜亩均办〔2024〕2号)和《2024年芜湖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办法》(芜亩均办〔2024〕3号)工作要求,经各县市区、开发区组织开展评价、结果公示、企业确认等程序,现将2023年度全市规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2023年度芜湖市规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xls
芜湖市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