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系统、准确地获取我省科技成果信息,提高科技成果信息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我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我厅开发了新版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现就新系统启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录方式
可通过“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网址直接登录“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系统”。打开网址并登录后,点击【办事大厅】,在弹出页面左侧点击【科技成果】进行成果登记。
二、启用时间
2024年8月1日新系统正式启用,新旧系统转换衔接注意事项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加强科技成果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做好本辖区的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力争做到科技成果“应登尽登、应统尽统”要求。
(二)请各科研机构认真组织科研人员学习新系统相关操作,尽快做到应知应会,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科技成果登记管理,认真履行科技成果登记有关规定。
(三)安徽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新系统操作培训。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组织本辖区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培训,培训专家可与安徽创新馆联系。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安徽创新馆):0551-65950223、65671370
技术支持与维护:0551-66161997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