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认定备案管理办法(暂行)》(科高〔2018〕2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众创空间备案实施细则的通知》(科高〔2016〕14号),经各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高校推荐,现确定151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及260家众创空间列入2018年度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目录,现予发布。
希望各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高校不断加强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工作的支持,在发展规划、用地、财税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结合区域优势和现实需求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实现差异化发展,完善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整合、配置产业链资源,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企业家,帮助企业快速成长。
安徽省科技厅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