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1) 申请对象
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大砻坊科技文化园入孵企业可以申报)
(2)补助内容
对2018年购置或自制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原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不超过3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研发。
生产性设备、已申报市级以上及其它部门研发设备政策补助的、已转让的研发仪器设备,不得申报。
(3)申请材料
1.企业购置研发仪器设备补助申请表;
2.企业购置研发仪器设备(或自制)清单表;
3.孵化器出具的在孵化企业证明材料;
4.研发仪器设备证明材料;
5.研发仪器设备相关附件材料。
二、注意事项
推荐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请所有入园企业对照上述条件,仔细审核,如满足申报条件,请于9月25日前联系园区运行服务部王杰 18955345186 王东岚 17730119283,领取相关文件及附件表格,园区将做好推荐及申报服务工作。
原文件如下: